汽車一切險包括以下內容: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車輛損失險、車輛盜竊救援險、車輛人員責任險、自燃損失險。未按規定購買國家規定的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扣留該機動車,并處以保險費兩倍的罰款。商業第三者責任險是指因車主責任事故造成被保險車輛以外的人身傷害或直接財產損失,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規定對被保險車輛進行賠償。車輛損失險是指保險責任范圍內的自然災害(地震除外)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被保險車輛本身的損失。保險人應當按照保險合同的規定賠償損失。車上人員責任險是指車輛事故造成的傷害,保險公司將負責賠償。自燃損失險是指被保險車輛的電路、電路、供油系統發生故障,以及自身著火燃燒貨物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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