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駕駛證科目四一共有50道題,滿分為一百分,每道題兩分。科目四的考試內容主要包括安全文明駕駛操作要求、惡劣氣象和復雜道路條件下的安全駕駛知識、爆胎等緊急情況下的臨危處理方法、發生交通事故后的處理知識等。在學車證有效期內,可以無限預約考科目四。而且科目四每次考試都有補考機會。如果第一次考試不及格,考官可以重新刷身份證進行補考。但是,如果補考失敗,考試就不及格。考完科目四,需要接受半小時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參加宣誓儀式。在某些地區,宣誓儀式結束后就可以拿到駕照。如果學員所在地區的駕駛證不是當天發放的,可以選擇去駕校自行領取,去車管所自行領取,也可以選擇郵寄。運費將由他們自己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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