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汽車、非營運小型和微型汽車沒有使用年限。如果正常行駛
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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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達到60萬公里,國家會引導他們報廢。超過15年后,每年必須檢查兩次。如果他們沒有通過檢查,他們將被強制報廢。機動車報廢流程:申請報廢更新的汽車所有人應當填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申請表》,并加蓋所有人印章;受理登記崗申請,對達到報廢年限的車輛出具車輛報廢通知書。對未達到報廢年齡的機動車,由機動車檢測崗認定其符合汽車報廢標準,并出具《汽車報廢通知書》;負責通知選擇符合要求的回收企業送車輛解體;回收企業查看通知后拆解車輛并拍照。要求發動機與車輛分離,發動機的缸體要打碎,車架(底盤)要切斷;負責《變更表》、《XX省更新車輛技術鑒定表》、《報廢車輛回收證明》和車輛解體照片,機動車檢測崗核對簽字,回收號牌,按規定報批,辦理報廢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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