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檢驗可提前進行,最長可提前三個月。處理時間:車輛檢驗可提前三個月的1日進行,以檢驗有效月份為準;檢查有效期至當月月底,不以具體注冊日期為準。程序和數據要求: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處理涉及該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機動車所有人駕駛機動車到機動車檢驗機構檢驗。其中,自2014年9月起,6年內6座及以下非營運私人小型客車(廂式貨車除外)可免檢機構檢驗,直接申領檢驗合格標志。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完稅或者免稅證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免檢車輛不需要此證明)。車管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對機動車進行確認,對提交的證明、憑證進行審核,并核發檢驗合格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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