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和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驗一次。6年以上,一年一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查一次。營運客車:5年內每年檢查一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查一次。中型車年度回顧:貨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10年內每年檢驗一次。如超過10年,每6個月檢查一次。摩托車年度回顧:4年內每2年檢查一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一次。其他車輛類型: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輛每年檢查一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的檢驗周期內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能過戶,但可以繼續使用。在買賣的情況下,可以先去車管所辦理車的報廢單,再進行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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