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押金不予退還。下面介紹一下汽車押金。定義:存款。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相關規定,不具有存款性質,屬于單方行為,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給付定金的一方主張定金權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來說,定金被視為預付款。交付和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時,不存在定金的損失或雙倍返還,定金只能作為損害賠償。與定金:不同,定金是一個規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當事人為保證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另一方面,定金是履行合同的保證。《擔保法》規定,保證合同(即定金條款)是主合同的附屬合同,主合同無效,定金條款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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