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交強險賠償限額是多少?新的責任限額方案內容如下:3360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賠償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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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無責任賠償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醫療費用補償限額為1000元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上述責任限額自2008年2月1日零時起執行。自2008年2月1日零時起,保險期間未結束的強制保險項下的機動車,在2008年2月1日零時以后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適用新的責任限額;2008年2月1日零時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執行原責任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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