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發布《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根據推廣應用目標,今年廣西將開展示范運營,在公交、租賃、公務、市政、郵政等領域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自治區、直轄市機關事業單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車輛總數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新能源汽車500輛,其中純電動乘用車200輛,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150輛,純電動客車50輛,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50輛,純電動專用車50輛。2016年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1000輛。2017年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2000輛。意見:根據地方新能源汽車發展需要,各城市可按照國家購車補貼標準的一定比例給予消費者購車補貼。具體補貼標準和補貼方式由市人民政府確定。自治區各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將實行“以獎代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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