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7月1日起,《上海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管理暫行規定》正式實施。根據規定,新建住宅小區、停車場等設施按不低于總停車位10%的比例預留收費設施安裝條件,暫定最高收費服務費不超過每度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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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其實早在5月初,北京就已經出臺了上調服務費的規定。與上海不同,北京的充電服務費與汽油價格掛鉤,最高收費不超過當日北京92號汽油價格的15%。據記者調查,截至目前,國家電網尚未制定明確的充電服務費標準,因此其鋪設的公共充電樁尚未開始收取服務費。據悉,北京的充電樁新規也在醞釀中,預計今年年底正式公布。根據規劃,未來新建住宅、寫字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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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場、醫院、酒店、旅游區等建筑的充電停車區域應預留充電樁接口,小區內18%的配置停車位應作為電動汽車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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