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云南省昆明市交通運輸局獲悉,今年年底前將力爭完成3400輛新能源汽車推廣。在昆明市轄區內購買、注冊、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財政補貼資金標準13360 0.5給予市級配套補貼。為方便新能源汽車的使用,昆明將建設3700個充電樁,包括現有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停車場。充電設施比例原則上應不低于5%。規模大于100個停車位的永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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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業停車場,原則上應按不低于5%的比例設置收費設施;新建住宅小區、大型公共停車場按10%的比例規劃建設充電設施;銷售新能源汽車的4S店根據新能源汽車的銷量為用戶建設充電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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