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燈開關往下撥動近光燈、遠光燈的使用及操作《交通法》相關規定:(一)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會車時,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內不能使用遠光燈。(二)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窄橋、窄路與非機動車會車時不能使用遠光燈。(三)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交叉路口,轉彎時不能使用遠光燈。(四)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等低能見度的情況下行駛時,同方向行駛的后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能使用遠光燈。(五)夜間超車時,應遠近光燈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車輛。(六)在照明較好的城區不宜使用遠光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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