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如果低于國稅總局頒布的最低計稅價格則按國稅總局規定的最低計稅價格計征) 。計稅價格為支付給經銷
商(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稅率17%)。因為機動車銷售專用發票的購車價中均含增值稅稅款,所以在計征車輛購置稅稅額時,必須先將17%的增值稅剔除。車輛購置稅是對在境內購置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它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如果低于國稅總局頒布的最低計稅價格則按國稅總局規定的最低計稅價格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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