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的車一年檢幾次需要根據車型區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免檢,每兩年申領檢驗標志。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準予登記的機動車應當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申請機動車登記時,應當接受對該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但是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依據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認定的企業生產的機動車型,該車型的新車在出廠時經檢驗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獲得檢驗合格證的,免予安全技術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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