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繳購置稅是可以提車。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應當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如逾期不繳購置稅,每天要扣除應繳購置稅額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在向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辦理車輛登記注冊前,繳納車輛購置稅。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應當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進口自用應稅車輛,應當自進口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應當自取得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如逾期不繳購置稅,每天要扣除應繳購置稅額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可進行罰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94號:“第十四條納稅人應當在向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辦理車輛登記注冊前,繳納車輛購置稅。納稅人應當持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證明,向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沒有完稅證明或者免稅證明,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不得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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