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政策:1、稅率為百分之十。2、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3、征收范圍包括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車。4、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歷年優惠政策:1、我國自2009年1月首次推出1.6L及以下排量車型購置稅減半政策,2011年取消。2、2015年10月底,1.6升以下排量乘用車購置稅減半政策出爐。3、2017年開始,優惠政策逐步取消,即從5%加到7.5%。4、2018年1月開始,再由7.5%加回到原10%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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