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駕駛證科目四一共有50道題,滿分為一百分,每道題兩分。科目四的考試內容主要包括安全文明駕駛操作要求、惡劣氣象和復雜道路條件下的安全駕駛知識、爆胎等緊急情況下的臨危處理方法、發生交通事故后的處理知識等。在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內,可以無限次預約科目四的考試。并且科目四的每一場考試都有一次補考機會,在第一次考試不通過的情況下可以讓考官重新刷身份證進行補考,但如果補考也不通過則這次考試為不及格。在考完科目四后,需要接受半小時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參加領證宣誓儀式,有些地區在領證宣誓儀式后就可以領取駕駛證。如果學員所在地區不是當天發放駕駛證,則可以選擇去駕校自行領取、去車管所自行領取或者選擇郵寄的方式,運費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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