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通常由發動機、底盤、車身、電氣設備四個部分組成。發動機進行能量轉換和動力輸出。底盤可接受發動機的動力,驅動行駛。車身作為工作場所,用于裝載貨物。電氣設備進行供電、打火和駕駛輔助。發動機的作用是使供入其中的燃料燃燒而發出動力。大多數汽車都采用往復活塞式內燃機,它一般是由機體、曲柄連桿機構、配氣機構、供給系、冷卻系、潤滑系、點火系(汽油發動機采用)、起動系等部分組成。底盤接受發動機的動力,使汽車產生運動,并保證汽車按照駕駛員的操縱正常行駛。車身是駕駛員工作的場所,也是裝載乘客和貨物的場所。車身應為駕駛員提供方便的操作條件,以及為乘客提供舒適安全的環境或保證貨物完好無損。電氣設備由電源組、發動機起動系和點火系、汽車照明和信號裝置等組成。此外,在
現代汽車上愈來愈多地裝用各種電子設備:微處理機、中央計算機系統及各種人工智能裝置等,顯著地提高了汽車的性能。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