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轉彎不打轉向燈,處以相應的罰款,并扣1分。除了機動車轉彎時不提前打轉向燈外,開車不帶駕駛證、不按規定張貼年檢和保險標志、摩托車乘客不戴頭盔、非機動車逆行等監控無法自動抓拍的交通違法行為,都被納入了整治范圍。以下是需要打轉向燈的幾種情況:超車:超車的時候需要先打左轉向燈再打右轉向,因為按照規定只能從左側超車,所以需要先打左轉向燈,等超車結束之后,需要返回原車道時,就要再打右轉向燈。進入高速:進入高速時是打左轉向燈,駛離高速時是打右轉向燈,因為進入高速是往左拐,駛離高速是往右拐。同樣,由輔路進入主干道的時候要打左轉燈,由主干道進入輔路的時候打右轉燈。進入環島不打轉向燈,駛離環島打右轉燈。因為進入環島的時候必須順著路走,所以不用打轉向燈。駛離環島的時候打右轉燈是為了給后方的車輛和對向車輛一個提醒。靠邊停車打右轉向燈。靠馬路停車一般都是往右拐,所以要打右轉向燈,從停車點起步駛離時,都是往左拐,所以要打左轉向。如果你的打燈順序不是這樣的,說明你可能逆行。掉頭:掉頭的時候需要打左轉向,掉頭一般都是向左拐,所以要打左轉向燈。此時打左轉向燈是為了提醒后方車輛不要從左邊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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