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早的真正意義上的汽車是1826年勃朗在英國制造的一輛內燃引擎汽車。并于當年4月25日獲5350號專利權,這輛兩汽缸式汽車,性能非常好,可以在平坦的大路上行駛,還可以翻山越嶺,并且于1926年5月,順利地爬上了英國肯特郡布萊克奚斯市的獵人山。汽車發展歷史:在15
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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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科學家列奧納多·達·芬奇設想過能自動行駛的車輛,并且還遺留下了一張設計圖。這是一輛憑借發條為動力的車輛。1649年,德國的鐘表匠
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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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斯·赫丘根據設計圖試制成一輛,而且時速達到1.5公里。因為軍事上的需要,法國路易十四世時的陸軍炮兵大尉尼可拉斯·約瑟夫·丘尼約(1725~1804年),奉命研制牽引大炮的動力牽引車。1769年,他在巴黎兵工廠制成一號車,但沒法開動,試制失敗。1771年5月又制成比第一號車更大的二號車,可坐4人,時速可達9.5公里,成為有史以來第一部不依靠風力、畜力等外界力量而使用蒸汽動力行駛的車輛。這是一輛木制三輪車,長7.2米、寬2.3米。由于鍋爐和兩個汽缸都裝在行駛中搖晃的前輪的前面和上部,因此,駕駛極不平穩,況且又沒有凝汽器,每隔15分鐘就得停下來加水,非常麻煩,加上沒有剎車,非常危險,結果在一次試車中就沖撞到城墻上造成事故。1789年,拿破侖一世下令改進此車,并于1801年送到巴黎法國國立工藝學院博物館保管。世界上第一輛內燃機汽車是由德國人卡爾·本茨(1844~1929)于1885年10月研制成功的,一舉奠定了汽車設計基調,即使現在的汽車也跳不出這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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