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汽車主要由四個部分組成:車身、發動機、底盤、電氣設備。車身是用于載人或載貨的車輛部件。它包括車身(框架)、車身外觀零件、車身內飾零件和車身電氣附件,轎車和公共汽車的車身通常是一個整體結構。這里提到的發動機實際上包括其所有附件,如燃油箱、排氣后處理系統等。它們可以對應于發動機的“五個機構”和“兩個系統”。除車身和發動機外,其余車架、變速箱、后軸、車輪等均屬于底盤。根據功能的不同,底盤可分為四個系統:驅動系統、轉向系統、傳動系統和制動系統。電氣設備主要由供電系統、電氣設備和配電裝置組成。可以看出,實際上電氣設備嵌入了其他三個部分,但它像一個密集的網絡一樣連接著汽車的各個機構,像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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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一樣協調各個部分的工作。因此,單獨列出該部件對于車輛的總體設計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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