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天行車時應開啟霧燈、前照燈、示廓燈和后位燈。汽車與同方向行駛的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得使用遠光燈。霧燈就是雨霧天氣里使用的燈光信號,其主要特點是霧中穿透性強,在能見度低下的天氣里,容易讓車輛或行人及早注意到,從而有效預防事故的發生。車用后霧燈是指在霧、雪、雨或塵埃彌漫等能見度較低的環境中,為使車輛后方其他道路交通參與者易于發現而安裝在車輛尾部,發光強度比尾燈更大的紅色信號燈。前霧燈裝于汽車前部比前照燈稍低的位置,用于雨霧天氣行車時照明道路。因為霧天能見度低,駕駛員視線受到限制。霧天行駛應低速行駛,根據交規要求能見度在一百多米的時候,車速要降至六十公里每小時以下;能見度不足一百米時車速要降到四十公里每小時以內;五十米以內的能見度,車速應該在二十公里每小時以下,必要時可以鳴笛提醒周圍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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