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交通事故訴訟費交給辦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申請費等其他費用。案件的受理費也包括第一審案件受理費,第二審案件受理費等。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費;(二)申請費;(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第七條案件受理費包括:(一)第一審案件受理費;(二)第二審案件受理費;(三)再審案件中,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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