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交通訴訟事故賠償處理流程:交通事故受害人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起訴后,由相關人民法院立案審理,在人民法院受理過程中,判決結果出來之前,雙方當事人還可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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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調解,調解達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制作民事調解書,調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決,對判決結果不服的當事人可以提起上訴,判決生效后當事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賠償款。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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