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闖黃燈”的,扣六分,同時處警告或者二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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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根據規定,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未越過停止線的車輛應當及時停車等候。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一)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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