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受害人無法聯系被保險人的利益如何維護:協
商(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即發生交通事故的各方當事人之間進行協商,解決所涉及的賠償事宜;這種情況主要適用于輕微的責任明確的交通事故;調解;訴訟,就是受害人通過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