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強險標志丟了可以補辦,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持行駛證向機動車登記地或者檢驗合格標志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補發。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一條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持行駛證向機動車登記地或者檢驗合格標志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或者換領。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補發或者換發。第五十五條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代理人申請機動車登記和業務,應當如實向車輛管理所提交規定的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并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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