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交通事故中胎兒死亡的沒有權請求賠償死亡賠償金。我國的民事權利自出生時才開始擁有。而胎兒也就是還沒有出生,沒有出生也就不享有民事權利,也就不享有請求民事賠償的權利,也就無法請求賠償死亡賠償金。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十三條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第十五條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準;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準。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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