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救護車闖紅燈發生交通事故的,如是在執行緊急任務的,則救護車不承擔責任,由另一方機動車承擔責任,如不是在執行任務的,則事故的責任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來劃分。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非執行緊急任務時,不得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不享有前款規定的道路優先通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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