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自人身賠償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算三年內請求交通事故人身賠償。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權利有效期為三年。如果中間行使了權利,那重新計算訴訟時效。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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