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交通事故處理的期限規定為十日。當發生交通事故,從調查現場之日起算十日內,交管部門會出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根據責任認定,雙方當事人可以要求交管部門進行調解,也可以自行調解。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
商(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