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交通事故現場這么調查:1、首先查詢雙方當事人的駕駛證和行駛證;2、勘驗發生交通事故的事故車輛、人員、現場路面和有關物體及其狀態、痕跡位置;3、勘驗中發現痕跡為承受體的,應勘驗、確定相應的造型體,勘驗和確定造型體和承受體接觸部位。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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