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交通事故中變道責任的劃分:未讓正在該車道行駛內的車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變道車負全責;在窄橋上超車時造成的超車事故,由后車負全責;
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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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前方左轉彎車輛時發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車負全責;越前方正在超車的車輛時,發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車負全責。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后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一)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的;(二)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的;(三)前車為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四)行經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市區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沒有超車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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