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在責任無法分清的情況下,交警部門可以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而不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同時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如根據交警部門的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書或結合其他證據能夠分清事故責任的,那么很簡單,法院完全可以依自己查明的事實作出判決。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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