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事故處理完一般15天能提車。交通事故發(fā)生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自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5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前來提車,并且且應當自現(xiàn)場調查之日起10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因此在一般交通事故處理完一般15天當事人就能提車。法律依據(j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五十八條自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因扣留車輛發(fā)生的費用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當事人領取,當事人逾期未領取產生的停車費用由當事人自行承擔。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后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領取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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