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受害人就交通事故向責任人進行索賠的,所需要的具體證據種類包括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等費用票據及證明材料;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傷殘鑒定報告等。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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