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醉駕認定標準吹氣酒精含量是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醉酒駕駛是指機動車駕駛人飲酒后,在其意識完全或部分喪失的情況下,駕車上路的危險駕駛行為。法律依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為飲酒駕車;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為醉酒駕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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