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交通事故可通過協
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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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解決。但協商僅適用于未造成人身傷亡且當事人無爭議的輕微交通事故。如下交通事故不適用協商:1、當事人對事故事實有爭議的;2、造成嚴重人身損害或公私財產損失的;3、一方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的;4、一方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條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一)造成人員死亡、受傷的;(二)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以及雖然對事實或者成因無爭議,但協商損害賠償未達成協議的;(三)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的;(六)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七)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第十三條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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