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酒駕和醉駕的區別在認定和處罰,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駕車是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飲酒駕駛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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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醉酒駕駛處拘役并處罰金。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至三款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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