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道路交通事故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四個要素和三個常規條件:構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四個要素是:1、事故必須是發生在道路上的。 2、事故必須是因違章行為造成的。3、事故必須要有損害后果。4、當事人在主觀上必須有過失。三個常規條件是:1、當事人各方中至少有一方使用車輛,如果各方都是行人而發生的事故,則不構成道路交通事故。2、至少有一方車輛是在運動中,如果行人自己撞在停止的車輛上,則不認為是交通事故。3、必須具有交通性質,非交通性質造成的事故,如軍事演習、體育競賽等活動中發生的事故,均不屬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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