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新能源車補貼政策由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福建省財政廳于2022年4月3日出臺;目前的政策狀態是:已生效;執行時間為:24年全年;具體內容以下:
1)對我省電動船舶電池動力推進系統生產企業拓展市場,按交付電池動力推進系統價格的20%給予補助(不含配套省內船企),單套設備補助不超過200萬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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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 2)對我省電動船舶制造企業,在電動船舶交付且運行一定
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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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后,單船補助不超過1500萬元。3)電動船舶租賃業務單船補助不超過100萬元,電動船舶動力電池租賃業務年度補助不超過300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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