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年審時間不可以超過30天,年審必須在當月完成。《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第49條明確規(guī)定: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貨車年審時間從注冊登記之日起算,不可以超過30天。 在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貨車上牌后,每年一審,十年后,一年兩審。車輛年審要用到的證件有:車輛的行駛證,有效的交強保險單和車船使用稅。 審車時間為每年行駛本證注冊日期到期前三個月,車輛年檢時間分為以下幾種情況(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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