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車只可以辦理一個ETC卡,因為ETC必須在ETC聯網中心辦理,辦理了一個ETC后,辦理的車就會和這個ETC綁定,所以這個車不能辦理另一個ETC,ETC聯網中心不會批準發卡。 ETC使用注意事項:ETC交易區域為8米,遇到前方有車輛停留時,應與前車保持10米以上距離,防止自動感應為前車繳費的情況。私自拆卸挪動OBU設備、OBU沒電、ETC電子標簽脫落或松動等情況,均可能導致ETC電子標簽失效,可以將ETC設備拿到辦理ETC卡的銀行或高速公路辦事廳去進行檢測,因背膠松了導致失效的重新激活即可。 ETC辦理需要的證件主要分兩種情況。單位用戶:單位用戶須攜帶車輛所有人介紹信、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或營業執照復印件及代辦人身份證件原件,車輛行駛證原件,駕駛申辦車輛。個人用戶:車輛所有人身份證件原件及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車輛行駛證原件,駕駛申辦車輛。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