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4小時,必須休息20分鐘。因為新交通法規定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為疲勞駕駛。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應停車休息,停車休息時間不少于20分鐘。根據《新交規駕駛證扣分細則》: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一次扣12分;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一次扣6分。 如果在連續行駛了這么多小時還沒有進行休息,這不僅違反了相關規定,還會因為過于疲勞而產生安全隱患。所以,就算沒有強制規定,我們也應該在行駛幾個小時后選擇進入服務區修整。 每個人的耐力和身體情況都不一樣,有的人可能會更容易累一些,當你出現手腳不那么靈敏、腰背酸痛等情況的時候,就算沒有四個小時,也要進行休息。可以小睡一會兒,也可以進入休息區散散步、洗把臉、吃點東西補充能量。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