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論上,買車是店家的服務費。
2.就算貸款買車,服務費也是銀行提供的,銀行是貸款人。店鋪只做業務,只配合消費者向銀行提供相關票據。因此,店鋪貸款買車收取手續費沒有法律依據。收取“服務費”的
商(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家涉嫌欺詐,可以去工商局檢查。
3.如果通過店內汽車金融貸款買車,店內會收取手續費。你要事先明確告知消費者,只有征得消費者同意才能收取費用。如果在買車交錢之前說,就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則。
4.如果協商好,確定了手續費,店家也會開發票。任何收取費用的店鋪都需要開具發票,這也是非法銀行。
5.在實際成本已經是潛規則的時候,只是一個地方名。如配送費、車輛管理費、手續費等。交了這個錢,就沒有優惠政策了。即使沒有服務費,保險也會是強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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