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況下,車輛進水之后,只要不涉及到發動機,保險公司同樣會在車損險的范圍之內進行部分理賠。這涉及的范圍就比較大,只要是因為進水所產生的零部件損壞和更換,除了易損件和發動機之外,都是可以進行索賠的。跟車輛涉水有關的一共有兩條保險,一個是最為常見的車損險,另一個則叫做發動機特別損失險,俗稱涉水險。其中涉水險的適用范圍較小,一般在由于正常行駛狀態下發動機進水所產生的各種費用,前提是發動機進水后一定不要再嘗試發動車輛,不過上這個險的人相對少。車主們一般所說的車險全險并不包括涉水險。涉水險在各家保險公司的稱謂不同,但本質一樣,均指車主為發動機購買的附加險,保險車輛在積水路面涉水行駛或被水淹后致使發動機損壞可給予賠償。所謂的全險是指所有的主險,包括三者險、車損險、盜搶險、交強險,涉水險這種附加險需要另外購買。因水浸導致發動機受損主要有兩種情況:車輛在水中長時間浸泡以及在水中二次打火。車主在購買了車損險后,在遭水浸時能獲得保險賠償,但主要賠付座位、內飾、線路等水浸引起的損失,涉水行駛或在水中啟動造成發動機損壞則不屬于保險責任。只有在同時購買了涉水險的車主,才能相應獲得包括發動機損失在內的賠償。但是不少車主由于缺乏經驗,車輛在水中熄火或二次打火導致發動機受損,遭遇保險公司拒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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