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有三種情況。上國家工信部《目錄》的電動汽車,可以到當地公安車管部門登記上牌照,憑C1本駕駛。還有各地為支持低速電動車發展當地政府出的管理辦法,上當地牌照,憑C3以上駕照。還有就是雜牌老年代步車,現在無牌無照上路。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因此,只要駕駛機動車上路,就一定需要駕駛證,而且駕車者,必須是已經正式取得駕駛證的公民。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而駕駛電動汽車不需要駕駛證的傳言來源于低速電動機車,也就是老年代步車,而在2012年國務院發布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其中已經明確強調低速電動車不屬于新能源汽車。換句話說,低速電動車不屬于機動車。絕大多數低速電動車也沒有收錄在工信部頒布的《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里,屬于非法生產、非法銷售、非法上路的三非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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