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車輛普通公路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30的,處以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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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罰款,扣6分;普通車輛高速公路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的,處以200元罰款,扣6分。普通車輛普通公路外罰款扣分如下:1、超速處罰超過規定時速10%以內,暫不處罰;2、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處以50元罰款,記3分;3、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30%的,處以50元罰款,記6分;4、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3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6分;5、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未達70%的,處以1000元罰款,記12分,可以并處吊銷駕駛證;6、超過規定時速70%的,處以2000元罰款,記12分,可以并處吊銷駕駛證。其中在限速低于60公里的道路上超速未達50%的,處警告。普通車輛高速公路罰款扣分如下:1、超速處罰超過規定時速10%以內,暫不處罰;2、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3、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6分;4、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處以2000元罰款,記12分;中型以上客貨車、營運車輛、校車、危化品車等特殊車輛參照其特殊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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