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樓主關注的“變道被撞側面誰的責任扣分?”以下是我個人的見解:
變道被撞側面是你的責任:
1、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 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左側為快速車道,右側為慢速車道。在快速車道行駛的機動車應當按照快速車道規定的速度行駛,未達到快速車道規定的行駛速度的,應當在慢速車道行駛;
2、摩托車應當在最右側車道行駛。有交通標志標明行駛速度的,按照標明的行駛速度行駛。慢速車道內的機動車
超越(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前車時,可以借用快速車道行駛;
3、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的正常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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