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樓主關注的“未懸掛車牌上路扣幾分?”以下是我個人的見解:
未懸掛車牌上路一般會扣12分:
1、第九十五條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2、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3、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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