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學習方法減分后剩余分數超過6分的,可在剩余記分周期內扣6分;分數低于6分的,暫扣駕駛證。
按照學習減分的規則,駕駛員在本記分周期內通過學習減分可以累積6分。減6分后要等下一個記分周期才能重新申請。根據平臺的規則,如果司機在本記分周期或上一記分周期內有兩次滿分以上,或累計扣滿12分,則不能申請免于學法。6分免除學法后扣6分的駕駛人,不能在下一個記分周期申請學法減免。
(學習減分法)是對持有駕駛證的駕駛人,因交通違法行為被記分的,參加網上交通安全學習并經考試合格,進行減分或減分的措施。(學法減分)是公安部交管局統一部署的交通管制便民措施。駕駛員申請學習方法后,系統將在24小時內完成考試。考試合格后,申請人即可開始學習,3天內累計學習30分鐘即可報考。考過之后,就是完成了一個沒有積分的學習方法。需要注意的是,考試必須在完成學習后的7天內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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